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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门主母穿成豪门女配

作者:故筝

简介: 【全文(包括番外)已完结!实体出版请关注微博@故筝头上绿】【下本接档文已开坑日更中:《穿成病弱女配后我出道了》冷酷杀手搞女团的超吊少女X阴骛神经病男主】顾雪仪出身将门,生前是盛家主母,一人掌着四百余人的大家族,风光无限,一觉醒来,却被告知穿进了一本书里,成了将要离婚并注定早死的大佬男主的前妻。看着丈夫宴朝长歪了的三个弟弟,一个妹妹,顾雪仪一皱眉,想当年我盛家子能上阵杀敌、封侯称将,也能征伐朝堂、位列人臣,个个都是有用之人!这现代的豪门大家怎么如此没用?顾雪仪一捏手腕,丈夫想不想离婚关她屁事,先把这群没用玩意儿教上正道才是头等要事!数月之后,失踪的宴家老大归来,刚拿到影帝的宴文嘉站在领奖台上:“我最感谢的人是我大嫂,我最爱的人也是她。”刚考入国内顶级学府的知名名媛宴文姝发布微博:“我最感谢的人是我大嫂,我最爱的人也是她。”刚为国出战拿了金牌的宴文宏:“我最感谢的人是我大嫂……”站在外交演讲台上的宴文柏:“我最感谢的人是我大嫂……”就连宴朝昔日的死对头都不例外,在公开采访里表示:“我最欣赏的女性是顾雪仪女士。”所有网民:?宴朝:???我绿了???他这才发现他那个惹人厌恶的刁蛮老婆成了人人都想娶的梦中情人,个个都等他离婚。【男主心思深沉表里不一追妻火葬场,女主万人迷性格超飒无心情爱只想为国家培养人才。】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下本接档:《穿成病弱女配后我出道了》点进专栏即可收藏~ 一本晋江文里,大佬程粤圈养的少女,拥有着吹弹可破的肌肤,过分美丽且忧郁的眉眼,身上散发的病美人气息,与因病隐退的董影后有一分肖似。  少女是董影后的替身。  少女得知替身真相后跳了河,人没死,却害死了救她的少年,惹得全网谩骂。    而江簌是外站文里的一个杀手女配,身披外站加持玛丽苏杀手画风,  她好死不死穿到了跳河现场。  周围热心群众奔走呼救,一回头,却见少女以百米冲刺速度自己爬了出来,抹了一把脸:“没事,看个风景,脚滑了。”    那天过后,程粤的病美人消失了。    一个月后,  一个小糊团第一次在《选秀少女》出镜了。  团员们站到一旁,让出了C位纤弱忧郁的少女。    观众嗤之以鼻,柔柔弱弱一吹就倒?她能干什么?  下一刻,所有人都眼睁睁看着少女弯腰从包里掏出了一把唢呐,镇压全场,也火遍了全网。  观众:???    程粤再见到江簌的时候,是总选赛上,主持人问江簌:你有什么要送给程总的吗?  江簌掏出唢呐吹了一首《曲一响,布一盖,全村老少等上菜》  程粤:……    这一年,江簌当选了“你的梦中情人”男女同时票选NO.1。  超冷超酷没人能阻挡我发财一夜爆红少女X阴沉神经病一醋就阴阳怪气男主,男主追妻火葬场    [好久没写娱乐圈了,来搞一搞。女主是外站文里的杀手女配,穿进了晋江文,性格超吊,有超强职业素养,十八般武艺全都会,还没杀过人就穿越了,替身是假的。] ...

王爷,好巧

作者:飞雨千汀

简介: 贵妃被冤盗玺,罪同谋逆,累及母系九族。孟婉这个从未见过表姨母的可怜虫,也被流放益州,阴差阳错之下女扮男装入了临时军编。她立功,头儿说有赏,本想求头儿赏她卸甲,谁料赏了她去伺候李元祯!性情乖戾的滇南王?孟婉两股打颤……自此开启了如履薄冰的生涯。某日敌军细作混入,骗她喝下秘药“真话水”,正欲套取情报,却被意外回营的滇南王冲破。帐中,李元祯看着眼前神智不清、长发缭乱的小跟班,觉得好笑。“你一个小姑娘,跑来军营作什么?”“逃,逃命…”“犯了罪?”“昂,谋逆……”她打了个嗝,迷迷糊糊继续,“我是不会做的!要怪就怪盗玉玺的那个杂——”没说完,就被一块冷冰冰的硬物抵住了下巴。她被迫抬头,垂眯着眼,见那物四四方方,雕龙撰字,看着怎么有点像……丢失的传国玉玺?她瞬间清醒,霍地睁大双眸,“你,你……”滇南王勾唇:“刚刚想骂本王什么?继续。” ※ 腹黑大将军X蠢萌谎话精 ※ 日更不辍,放心入坑~21点首更,24点加更※ 待开文《相思缚》欢迎收藏,文案如下:商户女宁松晚最近有点走运:小竹马高中探花,却愿放弃更好的前程,留在望京当了一方父母官,为她支起一小片天;母亲被渣爹休弃,却与白月光重逢,一朝成为国公夫人。国公将她视为己出,她还多了个京中无数贵女倾慕的世子继兄,高岭之花成为宠妹狂魔;她捡了个小乞丐,洗干净竟是个俊逸绝尘的翩翩佳公子,对她言听计从,忠心无二,然而真正令人震惊的是小乞丐出身高贵,竟是位太子!可很快这些幸运就被打碎,成了霉运:竹马县令被撬;高岭之花其实是朵黑莲花,宠妹不过是他挡烂桃花的招数,却给她吸引火力无数;捡来的太子不是当朝的,而是前朝的,救驾无功,还成了窝藏前朝余孽…… ...

草原上的小木屋

作者:【美】劳拉·英格斯·怀德

简介: 这是一本质朴的书,非常质朴的故事。它是很多年之前的。写这质朴的书质朴故事的人那时就住在这小木屋里。它开始在大森林里,后来在草原上。 那是一种宁静和满足的生活。那时的劳作和收获也宁静、满足。那时的一切都像油灯擦得锃亮的玻璃罩子里的那团火,跳动着,可是温和。那时的幸福是这一团火似的幸福。 写出这质朴故事的人说,她小时候最喜欢看这样的油灯这样的一团火。 这也是一个真正的美国故事,所以带篷的马车就出现了。还有一条英勇的狗。还有一个最像男人的父亲。还有很多危险。 因为故事到了迁徙的路途上。但是那些危险在一盏油灯的基调下,都只像一片树叶,纷纷落在地上,声音很轻。 迁徙的路上咖啡还煮得滚烫、喷香,有烤面包和鸡蛋糕,还有肉汤,一天三餐也是系上了餐巾开始,孩子们穿着的衣服母亲都用熨斗用心地烫过! 他们是那么知道自己是一个人!知道生命要诗意地安顿。在他们走过的路途上,把威风树立了,又都是有精致的气息和布置。它们就成了后来的美国! 最为质朴之中,从头到尾是诗。这是一个女人到了六十五岁以后开始写出来的小说。她叫劳拉。 这个老了以后开始写作的婆婆成了美国人的骄傲。她写出来的全部小说在美国的文学里每一部都有耀眼的光亮! 它们的光亮当然超过很小的油灯了。可是搁在记忆里的感觉,最好的比喻,还是油灯,它亮亮的,不会灼伤;想起来温暖,不热。 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