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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成薄情书生郎

作者:端瑜

简介: 《我夫郎是二嫁[穿书]》预收在最下面,感兴趣的宝贝可以收藏。咸鱼大佬攻V人间富贵花受柳应渠死了,他穿进了一本小说中,成了一个薄情的书生郎。 薄情郎出身乡野,找了个经商的哥儿沈清梧做夫夫,因为他家很有钱,成了榜眼就被相府榜下捉婿,杀夫娶相府嫡子后,风光无限。 而后贪污,勾结宦官,欺瞒君上,打杀朝臣,成了大昭最大的毒瘤。 柳应渠穿的第一天,他想要咸鱼,结果家里连饭都吃不起,读书也贵得要死。 种田没钱途,他还是去吃软饭吧,顶多写个欠条。 * 柳应渠写欠条的时候,一个漂亮哥儿一直盯着他瞧。 写完后,那人亲切的叫了他一声柳郎,跟叫情郎一个调子。 柳应渠手中的笔染黑了欠条。 原主他们这是已经眉目转情了不成? 他开始感到害怕,因为他不太老实。 他感觉他想要咸鱼的日子恐怕不会太顺利。 后来果然,到哪都没逃离刷题考试的痛苦,他不想读书。 * 沈清梧,相貌俊美,家中薄有家产,从小被宠爱大。看上了柳应渠的学识,结了个善缘。 在沈清梧眼里柳应渠虽是一个穷酸书生,考了三次都没中举,花钱大手大脚,但人品贵重,与人为善。 虽有人说他没有学识,还和其他哥儿接触,沈清梧有点信,直到遇见了来写欠条的柳应渠,他以前从来不写欠条的! 柳应渠才气远播了。 柳应渠洁身自好了。 柳应渠……很勤奋(?),就偶尔不太老实,老是不想读书,有他在一定要让他考上科举啦。 他记得情人的梦想是科举来着,他一定会帮助情人实现科举的梦想!要是能考上探花就更好了。 * 首辅府上,沈清梧抓住首辅的手:“他们说你会休了我?” 柳应渠:“不敢……咳咳不这是哪来的谣言,我爱你都还来不及怎么会休你,污蔑这是污蔑。” * 在原著中柳应渠是男主的对照组,男主辅佐明君夺了皇位,柳应渠就是亡国君主面前的小人。柳应渠的夫郎沈清梧嚣张跋扈,男主的白寡夫就精明能干。 柳应渠薄情淡薄,男主就重情重义;柳应渠考三次不中,男主就三元及第,全方面碾压。 现在柳应渠把男主挤下去了,还成了大忠臣! 这不离谱! * 阅读指南1,双洁互宠2,科举升级和谈恋爱 ——《我夫郎是二嫁[穿书]》——秦青昀穿书了,他成了一个村子里的泼皮混混,这泼皮好色又油腻还会打人,没有人嫁给他,他娘给他找了一门婚事,这个哥儿是二嫁之身。 而这个哥儿是男主的夫郎,男主就是在战场神秘失踪的将军,待龙王归来就是泼皮的死期。在之前泼皮虐待主角受,已经被主角受下了慢性毒药。 秦青昀:“……”这是要他死。 婚房里,主角受咬着下唇,清冷的脸庞带着羞赧和隐忍:“请郎君怜惜。” 秦青昀:“!!!” 万般皆下品,惟有读书高。秦青昀到了这个古代也只能含泪科举给自己争一个前途,不然老婆就会被抢走,还要被人欺负。 他含泪考上了第一,第一,第一,成了状元。 “我不想的,但来都来了。”秦青昀觉得很痛苦。. 明南知,清冷美貌,家境贫寒,有两个弟弟都是他继母所生。他头一次嫁给一个男人,那个男人在新婚之夜恢复记忆跑了,他在村子里受尽闲话。 继母贪聘礼把他嫁给了村子里的泼皮,明南知已经心灰意冷了。 没想到泼皮变了,他变得对他好了,他心里也不再念着那个早就消失的男人了。 他跟着泼皮过上了好日子,只是泼皮说他是直男。 明南知不懂。 秦青昀:“我们是不一样的,兄die。” 明南知不动声色滑动了一下肩膀上的披风露出半个雪白的肩膀:“相公,什么不一样?”秦青昀:“……”.《将军的宠爱》是一本古早狗血小说,男主失忆爱上了乡村哥儿,恢复记忆后又抛弃了哥儿。四年之后在花丛中幡然醒悟,只有乡村哥儿对他才是真心,其他人都是爱他的权力和地位。 他要找到乡村哥儿,等了五年的乡村哥儿终于如愿以偿了,嫁给了将军,然后回到京城和后宅里的人继续宅斗,最后直到老,男主遣散了后宅,两个人幸福快乐的在一起。 男主还在京城徘徊,他看见自己娶过的人到了京城。 有人叫他:“状元夫郎。” 男主:“???” 阅读指南: 1,双洁互宠。 ...

钦定小秀女

作者:君幸酒

简介: 阿若十六岁的时候,邻家搬来了一个名唤成慕的少年郎。成慕模样俊俏,阿若贪恋“美色”,三天两头给他送东西。东坡肘子菊花酒,再来朵海棠插满头。十里八乡的姑娘亲近不得的人,却无奈含笑任她动作。三个月后成慕要走,阿若趴在石狮上哭得满脸鼻涕泡。临行前,成慕一个劲冲她念叨:“你家境贫寒,选秀是个好机会。皇宫里有你最爱吃的云片糕和龙须糖,还有绣满牡丹花的裙子给你穿。”阿若撇嘴,心里暗道他骗人,皇宫那么好,怎么可能让她去。果不其然,阿若在选秀的当天状况百出。刺绣的针扎破了手,血染污了画,琴声如同鬼嚎。自觉丢人的阿若在秀女中委委屈屈的吸鼻子。可半成品绣作被评为上品,血染的画被称作巧思,就连琴音都能被硬赞一声质朴。阿若傻了眼,顶着无数秀女的目光走上前。屏风撤去,帝王威严赫赫,模样有些熟悉,依旧无奈含笑看她。“再不领旨谢恩,龙须糖与牡丹裙就飞走啦。”=======给预收文《窃娇》打个广告:  大梁末年,京城外饿殍遍野,京城中歌舞升平。  国破之际,长公主白芜被拉出宫门,匍匐于敌军脚下。  唯唯诺诺,浑身战栗,没有丝毫公主气度。  直到领军的敌国三皇子,驱马前来,居高临下的用马鞭挑起她的脸。  眼尾沾了血珠,笑起时狂妄而妖魅。  “公主殿下,好久不见。”  衣衫凌乱,发髻散乱,形容狼狈的白芜仰头看清楚他的面容,倏地笑了。  其实也没有很久。  六个月前他扮作琴师,被她收进了府中。  三个月前他将她推到了强盗手里。  半个月前他将她最珍视的东西送给了妹妹。  反观她,只将他不要的一腔心意硬塞给他。  倒显得吝啬。  新朝建立,立下汗马功劳的三皇子,将亡国公主俘进府中。  传闻中,极尽羞辱。  后来的城墙之上,她一身红衣,艳丽张扬。 亡国公主都是要殉国的。  她肆无忌惮的笑着,看着他跌跌撞撞跪行而来,模样狼狈至极。  然后在他抓住她衣袖的瞬间,  反手将他送的玉簪插进他胸膛。  “呶,你不要的喜欢,我收回来啦!” ...